參觀二○○六台北國際書展

這已經是第十四屆的台北國際書展了,從第一屆在中央圖書館展出開始,雖還不至於每展必到的地步,大部分的場次我還是出席參觀。

老實說倒也不是書展真的很棒,特別是現在網路盛行,區域連鎖大型書店功能齊全,多少減損了書展的吸引力。參觀這樣的展覽,精神層次的滿足大過於實質的意 義。比較遺憾的是,我去台北參觀時間在二月九日,展場大多數角落都已人擠人。看到不錯的書想多翻幾頁,卻有時候無法突破層層的人牆。

掃描過辭典攤位,對我來說,現有的辭典我都已經有了。與書林的幾位先生小姐聊一下,聽聽他們觀察各本辭典的銷售狀況。Pearson Education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Dictionary, 4th Edition, Updated Edition 的新版辭典。我特地帶了數位相機拍攝照片給大家瞧瞧。

我駐足最久的攤位應該算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畢竟他們的書平常難得在台灣看到,或許北部有,但是南部真的少見。名著名譯系列書籍我雖有好幾本藏 書,會場上看到的又更齊全。這一系列的書籍原著含蓋了魯迅、巴金、沈從文,也有林海音與白先勇;譯者則有金介甫(Jeffrey C. Kinkley)、楊憲益、戴乃迭、殷張蘭熙、齊邦媛等等,兩岸三地的一時之選。這些書很值得收藏。

最後我在中大的攤位上買了一本《最新通俗美語詞典》二○○四年的增訂版,對我來說,這是至寶。詞典的編者是喬志高 (高克毅) 與高克永兄弟;呵,我想到了夏濟安與夏志清兄弟,還有英國的H. W. Fowler 與 F. G. Fowler 兄弟。這些兄弟檔都讓我佩服不已。

喬志高的書,我幾乎搜羅殆盡,從早期的《美語新詮》、《聽其言也》,一路而下,到比較後期的《鼠咀集》、《一言難盡》、《言猶在耳》、《總而言之》 等等。總而言之,我都讀過。對喬志高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他出身新聞界,寫的書差不多就是中英雙語的交融與衝突、東方與西方的交會與激盪。

這本《最新通俗美語詞典》,珍貴的就在於此,要找母語人士寫這類的書籍不難找,甚至從一般的英文詞典來查,大多也都查得到。問題是,這本詞典是「喬志高觀點」,一位融會中西文化的學者的觀點。高老以生花妙筆娓娓道來,這許多的詞句因此而生動了。

就以 hair (頭髮) 一項而言,「平頂」、「馬尾巴」、「光頭」、「新納粹」, Hair today, gone tomorrow. hairy; hair-splitting 這些詞,行雲流水串連成一篇文章,字面的、隱含的意義順勢點開,讀來令人拍案擊掌。這與學院派學者做學問做來的很不一樣。

我還買了村上春樹的《東京奇譚集》。嘿,我也趕流行了,真佩服我自己。五篇故事結合成一本書,村上的文字深厚溫暖,寫的是都會鄰里。既然是奇譚,總 有一些奇特之處。故事篇篇都有超現實情節,帶著幾分卡夫卡式的撲朔迷離,是真是假,最後都留給讀者自己去詮釋。從台北回台南的車上,已經讀過大半,隔日再 加把勁,這本奇譚早已讀完。決定給自己一個任務,今年要多讀幾本村上的書。

首善之都總有比較優秀的地方,現在已經不見高分貝的喧囂擾嚷,取而代之的是走動式的看板。不過人多就是一個大問題了,這真的很無奈。今年我買書量最少,不過農曆年前後光從英國、美國 Amazon 買進的書已經是五位數的金額。讀書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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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Responses to 參觀二○○六台北國際書展

  1. WEN says:

    我覺得台灣文化氣息不濃厚,實與文官並未真正有心紮根改善台灣人文素養有關。
    教育型態一直倡導為了考試而讀。那麼,喜歡課外書的人豈非成了異類?
    李家同教授的改善根本教育觀點我也認同 , 只是目前為政者可能不易達到此理想!

  2. C.J. says:

    都說是’課外’了,怎麼會是正道? ^0^

  3. Jason Chu says:

    Longman似乎在走一種“太極拳”發展方式,78和87兩版都有的hair-splitting式釋義,似乎不怎麽見了。真怕它成了第二本OALD。

  4. George Chen says:

    Dear Jason Chu,
    您所謂的 hair-splitting 式釋義,是否可以舉出實例來談呢?

  5. Jason Chu says:

    Dear Chen,
    I bought an LDOCE (2nd Ed.) when I was about to take the National Matriculation Examinations in 1998. (I am a mainlander, BTW.) But I hadn’t seen the beauty of it until I was a collegiate junior. One of its fortes is that by reading into the definitions of synomyns, one will be enabled to tell the subtle difference between them. The OLAD is weaker by far in this area. Don’t you think so?
    Have you ever heard about The English-Chinese Dictionary (published in Taiwan by Tung Hua Book Co., Ltd.)? Am busy proofreading it these days.
    Jason Chu

  6. Ray says:

    To Jason Chu:
    你還是沒講什麼是hair-splitting式釋義和例子啊!
    上面那篇拉拉雜雜的言論好像沒有談到重點耶?

  7. Jason Chu says:

    博客評論也有要求哇。呵呵。那我就擧個例子吧:
    forbid 和 prohibit是近義詞,但是除了usage方面的區別,還有何區別?
    第一版LDOCE解釋prohibit時候用了to forbid by law or rule,第三版是to officailly stop an activity by making it illegal or against the rules,反而囉嗦,也不容易看出二詞的區別。LDOCE是一本很能幫助區別近義詞詞義的辭典,也就是小可所謂的hair-splitting,當然, 該英文字固有點貶義。

  8. Ray says:

    謝謝你的回覆,
    我認為這種冗長式定義的存在是因為Longman將Defining Vocabulary設定在兩千字; forbid不在那兩千字之內, 所以只好用迂迴的說法解釋prohibit

  9. Ray says:

    不過我不認為這就是hair-splitting, 因為prohibit和forbid之間確實存在著語意上的差異

  10. Jason Chu says:

    當然,當然,其實我就是說LDOCE好,能辨辨別出您所謂的“語義上的差異”。“兩千字”的方針也是它的selling point之一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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