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中英文互譯的工作有好久的一段時間了,即使不在執勤時間,平日閱讀,對於文字的表現,還是不免受到職業慣性的牽扯。
很多人一定以為中翻英比英翻中要難,光看兩種工作的市場行情,大概就可以推估出這樣的結論。同樣以中文字的字數來算,中翻英的價錢大約是英翻中的二到三倍。從同工同酬的觀點來看,似乎這樣的看法是不容質疑的。
可是事實是這樣嗎?以我自己的經驗來談,我可不同意這樣的說法。
英翻中的工作,基本上英文的問題容易找到答案,文字的問題或內容的問題大多有跡可循。再說,我手上一整書櫃的辭典幾乎是無堅不摧,無攻不克;再加上網路的幫助,真正語言上的困難還真的不容易碰到。
中翻英的工作,我做過幾件專利文件翻譯。中文的原文,讓我看起來真要搥胸頓足,白掉好多頭髮,請見如下範例:
本發明… 原文移除!… 負載物。
不要懷疑,二百六十幾個字就是一個句子。說真的,這樣的中文,讀起來比任何英文文件都要痛苦,更別說要翻譯。這裡的問題不在於專業術語,而在文字的 組織結構。我在大學裡學的是機械,又有十多年在工業界服務,專業術語難不倒我,但是這樣的一篇文件我投降了。類似的情況恐怕還不僅只於此。
幾年前,為了接奇美電子的技術資料翻譯工作,我接受他們考試,第一關考英文。考完,公司給我的評語是 overqualified,過了幾天又要我去現場翻譯,也就是直接翻譯他們準備要我做的工作。結果,就遇到類似這樣狗屁不通的中文。過程中我不斷問在場 監考的人,這是在說甚麼,那又是在說甚麼?我一個人應考,有兩位監考官。顯然那些文字也難倒了那兩位。那種工作不接也罷,間接也讓我對奇美的企業形象徹底 破滅。如此的文字品質要肩負技術傳承的重任?阿彌陀佛!從那時候開始,我沒敢再買奇美的產品。
讀大學時曾經聽過一則笑話,一位讀理工科的學生寫信給心儀的女同學,女同學在文學院就讀。那封信因為錯別字太多,女同學收到之後,將錯別字逐一改過,然後退回修訂版。當然後果大家不難想像了。
許多人都說,學理工的,文字素養自然有待琢磨。這其實是因人而異,不能一概而論。讓人擔心的是,現今的教育體系並沒有照顧到這個問題,甚至普遍一般大學生的人文素養都已出現問題。再加上杜部長不遺餘力地去中國化,再下去後果不敢想像。
前一陣子幾位學者出面推動拯救中文的活動,卻遇到本土基本教義派的牽制掣肘。寫好中文就是討好對岸?去中國化之後,拿甚麼來充實文化根基呢?不覺得我們週遭的中文已經爛到無可救藥的地步了嗎?
george,
這篇寫得讚,我很能了解搥胸頓足到胸部受傷的感覺。
可以讓我連結這篇文章嗎?
還是會顧慮到奇美?
Hi Cindy,
您要連結沒問題的。既然寫出來了,就沒有什麼好顧慮的。
您好..我是學工科的不才
仔細看了奇美的翻譯中文
最主要是..可能學生時代看教科書看習慣了
這外星文 也看的懂
主要都是專有名詞..另外作著可能想要精簡文字
所以把一些敘述性的東西都省略了
你把它想成類似在描述一個東西,帶著許多專有名詞
這種冗長令人團團轉的文字說明如火星文
如果有精神 時間 看久了就習慣了
可能是每個領域所使人養成的思考模式不同
這樣說 真的很可悲
人總是習慣自己熟悉的事物
把它想成這種產品說明,就很容易懂了…
如:
本公司最受歡迎的漢堡主要是皮薄餡多漢堡
此皮薄餡多,最受歡迎的漢堡是一種雙層漢堡
這種雙層漢堡主要包含一塊肉和數個麵包
這肉固定放在數個麵包之間….
James,
哈!!!果然可以吃的東西,是比較好懂的。
看來我這種學商科的,只能接吃吃喝喝的稿子來翻譯。
可以再借你的comment發表我的續篇嗎?
http://blog.yam.com/cindyonline/archives/397500.html
從這段文字看來,這樣的文字敘述就像是用翻譯軟體,將一段英文翻譯成中文。(因為感覺整個架構、邏輯像是英文文法,小妹是這樣認為啦,不知是不是如此)
但是現在感覺又要將這段「火星文」翻回成英文。
我比較好奇的是,為何不一開始就用英文書寫?
曾在工作上需要用到一些電子產品的manual,當同事說這有中文譯本喔,那就輕鬆多囉,拿來瞧一瞧後…發現我還是看原文好了….@@
to Cindy
當然可以..歡迎
我也喜歡看妳的文章.很有意思
上面那段很明顯的是專利,專利要這樣寫是有原因的,主要就是專利範圍的界定,用詞遣句都要非常非常的嚴謹,否則一場專利攻防戰是免不了,以奇美這種規模來說一沒搞好可能就是幾億的損失。
跑出去雲遊兩三天,沒想到這個話題引起了一些回應。讓我談談我的看法:
1. 我來回看了幾次我自己寫的文章,不覺得引用的那段文字是奇美公司的文件。怎好像網友 James 認為那是奇美公司的文件?我有誤會了 James 嗎?
2. 我應該還算有職業道德,即使引用這樣的文件,還是儘量簡短,以能突顯我要談論的話題即可。當然更要小心,不要曝露太多人、事、物等的事實。而我在奇美應試的那些技術資料,手頭上並無任何存檔。
3. 那段引用文字是專利文件沒錯,原文就是中文。但是我還是不明白,這與「專利範圍的界定」真的有關嗎?專利範圍的界定不是在 “What is claimed?” 這個段落裡寫清楚就夠了?把文字敘述寫得這樣沒有人看得清楚,萬一真有法律訴訟,誰讀得懂那些文字?
4. 英文的專利文件其實就是一種法律文件,格式嚴謹,用字講究。但還不至於讓一般人讀不下去。這與我舉出來的中文例子無法相提並論。後來我陸續看過的一些中文專利文件,未必都讓一般人無法看懂。
5. 非常感謝大家關心這個話題。如果大家漠不關心,是不是將來都要去修密碼學才能溝通呢?
本來在找日文書,卻無意間連結到這裡.看到這段討論,覺得很有意思 :)想起我以前在公司時,曾經看不懂專利公司寫好拿給我要修改的專利文件,我以為拿錯了,我怎麼會看不懂?但上面有我的名字 :Q 當時我也很疑惑為何要寫成那樣?我得到的答案跟”光”的答案一樣,另外我覺得James比喻的很好,仔細看那樣的寫法是有一定的火星邏輯在的,所以猛一看 雖然不懂,仔細用外星邏輯去看就會知道了 :) 我是無意間闖進來的路人甲
This is my interpretation:
本發明是一種「低偏擺」,而且是「易薄化」的主軸馬達結構。
這種低偏擺又易薄化的主軸馬達,是一種「軸向磁通型」的主軸馬達。
這種軸向磁通型主軸馬達,包含一個「定子部」與一個「轉子部」。
定子部包含一個「承載部」-用以承置轉子部,同時(定子部)設置有「至少一個軸承」,軸承設置於定子殼座上,並位於定子部與轉子部之間。軸承的外徑端是「固定端」,內徑端是「轉動端」,
在馬達轉子部中心,設置有一個「心軸」。
當馬達定子部的「繞組薄板」通上電流時,會與馬達轉子部的「永久磁鐵環」產生磁交鏈感應,使馬達轉子部轉動,並帶動心軸連動,心軸轉動,輸出所需的動力,得以轉動負載物。
Is this easier to read? For the sake of everyday readers, not for the lawyers.
我不認為杜正勝在「去中國化」—-他也是中文底子很好的人。那些外省人在那裡妖飽吵只是爭取利益而已,並不是真的關心中文程度,因為幾十年來把人民中文程度拖垮的正是那些外省「作家」、編輯、和教授們。
不信你看看下面這一段台大教授田維新所主審的英文教科書的「教師手冊」中的英詩翻譯(※田某的主攻是「詩」,所以聽教科書商的人說「詩」都是「田教授」親譯的):
我是怎樣的愛你?讓我向你細細訴說:
我愛你之深,(原文標點)之廣,之高,
到我靈魂能及的地方。(原文標點)當知覺看不到,
因為生命到了盡頭,理想的聖靈顯現,(※這三句話真是「胡翻八譯」)
我愛妳的程度,達到每天最安靜所需的時間。(※又是「不知所云」)
在陽光下,燭火中,我對你的愛毫無保留,(※又是「不知所云」)
像男人對權益的奮身追求。
我對你的愛純潔無瑕,像男人載譽歸來(※天啊!)
我以澎湃的感情來愛你
就像經歷我舊時的傷痛,也帶著信念,像孩提時代。
我以一種似乎已失去的愛來愛
它像已隨著我逝去的人兒消失(※什麼鬼話?)。我用我生命中所有
微笑,眼淚,來愛你;而且,如果上帝願意,
我會在死後愛你更多。
How do I love thee?
How do I love thee? Let me count the ways.
I love thee to the depth and breadth and height
My soul can reach, when feeling out of sight
For the ends of being and ideal grace.
I love thee to the level of every day’s
Most quiet need, by sun and candle-light.
I love thee freely, as men strive for right.
I love thee purely, as they turn from praise.
I love thee with the passion put to use
In my old griefs, and with my childhood’s faith.
I love thee with a love I seemed to lose
With my lost saints. I love thee with the breath,
Smiles, tears, of all my life; and, if God choose,
I shall but love thee better after death.
余光中等人為什麼不先糾正他們的朋友和同事田某以及那些呼嘯於兩報三台的所謂文人作家的中文程度?
現在學生中文程度之低,大家應該會同意。
但,講到「去中國化」,我比較不認同作者所講
我舉例來說,在我年代,我要學「之」的用法有那些意含,除此之外,
課文中,文言文永遠比白話文還多,那時候,即使詩中意境刻畫再怎麼美
我也無法體會,只覺得頭頂烏鴉一片~~因為離生活情境太遠了。
而現今的課程,講求生活化,要與生活做結合
如果再叫學生讀那些「之乎則也」的文章,是否與生活太過背馳?
「去中國化」是政治人物在講的,當然政治與教育不可能劃分那麼清楚,只是
平心而論,今日學生中文程度之低,難道只是因為「去中國人化」單一因素所使然嗎?科技的犯濫難道不應該負最大的責任嗎?若依照作者所講,我是受舊課程長大的,照理說,我中文程度會比較好,但,我發現,有了電腦後,我有些中文字忘記怎麼寫了,更不用說以前讀的「之乎則也」。
我不否認以前學者(相對於出版事業蓬勃的現在)的著作會比較有深度,有內涵。像最近在讀吳康先生的《哲學大鋼》,就覺得先生用字遣詞,言簡意賅,很 人讓人明瞭。只是學習一件事,並不應該用意識型態來看-這是中國人寫的東西,那是台灣人寫的東西;抑或是這是有關台灣的,那是有關中國的,重點應該是你程 度到那裡,你自然會選擇適合自己程度的書。我這麼講,只是要回應作者所講的,
並沒有所謂的「去中國化」,只是相對於自身生活的論述提高,而讓擁陸派的產生危機感。其實,「實然是應然的對立面」-若能仔細思考這句話,您定能明白。
不過,現在學生中文程度之低,實在不敢令人領教,我也贊成要”寫”作文。
這麼說不會太嚴重嗎?幾個原因如下:
1. 因為某人翻譯的詩不好,因而拖垮了普遍的中文程度?這邏輯從何而來?說得也太嚴重了?
2. 站出來提醒大家中文程度的重要,就必須同時照顧到各方面的除弊?準此邏輯,舉發貪贓枉法的人也有必要留意盜竊宵小?否則就必須閉嘴?還有那些姦淫擄掠,也都要概括承受嗎?這是兩回事吧?
3. 其實如果有這麼重大的發現,理當投書中外媒體,以防劣幣驅逐良幣,如此才見功德圓滿。在我這小小部落格抒發這些重大發現,太委屈了吧?
這個問題再討論下去,不會有個「是」或者「不是」的答案,即使有公正單位出面進行民調,還是有人會對結果存疑。所以,在這裡爭是非、辯對錯,省省力吧!先前為著一個 KK 音標是不是台灣英文落後的罪魁禍首,大家爭得互不相讓,何苦?
我這樣的結論,是從我自己的經驗設想而來的。假如我少讀一些文言文,我相信我的中文程度會退步。同時,我身旁的許多朋友對此一問題的看法大多類似。所以有這樣的陳述。讀者不同意,談談各自的看法當然歡迎。但是要在這裡爭個對錯,就不用了吧。
社會科學很大的成分在於主觀論述與統計歸納,這當中難免存在著相當的例外,也有極大的自由心證;原因與結果之間錯綜複雜,條理不清。這是我這學理工的人所不習慣的。所以我學習語言學,大概只能相信由語料統計分析的結果。任何所謂的直覺、引申、比喻,頂多當參考而已。
喬治:
我再講一次,請你把所引的那段專利文字刪除。現在是google時代,所有的文字都可被搜尋到。我既然跟人家簽有保密契約,就得遵守規定。雖然只是一小段,但認真說起來,還是已經違約。請務必刪除,不要害我。
你的合作人
敬告各網友:
本文一開始藉由一篇奇形怪狀的中文,凸顯科技人中文寫作的「另類」。
隨後引起幾位網友的關心討論,這些都值得肯定,也顯示著文章寫作的良窳自有一道隱約的標準。
如今,來自原文章合作夥伴的一再要求,於是我將原文移除,以免他人受我陷害而觸法。本文的相關討論就此畫下句點了。
多交流!
英文學下去,考的就是母語水平啊
汗顔哪~~
難怪大陸有很多優秀的翻譯家原本是詩人
我是大陸的,有時看一些臺灣的節目,明顯感覺到兩地語言藝術上的差距,即便是官方的也好!我們套話太多,讓人噁心!
恩,要中文与英文齊飛!
Hi Mr. Chen,
我想你說的很對, 英翻中的確比中翻英難. 是否可以請你給未來想要或目前正從事英翻中的人一些寶貴的建議呢? 比如說平時或每天一定要閱讀哪一本書等之類的意見. 謝謝!
Pe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