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來我讀英文喜歡把閱讀擺在首位,聽、說、寫則視為閱讀的延伸。類似的觀念我在其他文章裡已經提過,特別是兩篇關於 《千萬別學英語》 的心得文章。同樣的看法這裡就不再贅述,現在我只想談談英文讀什麼?怎麼讀?
我比較正式的閱讀,開始約有五年時間以 TIME 雜誌為主,另外還接觸一些英文版 Reader’s Digest 之類的,在那四、五年之後,開始讀英文小說,如 Tom Clancy 的 The Hunt for Red October、Clear and Present Danger 等,除此之外 Sidney Sheldon 的 If Tomorrow Comes,Stephen King 的小說也都在那時候開始讀,如 Pet Sematary, The Talisman 。沒特別原因,那些書都是當時市場上正紅的暢銷書。但如 《空中英語教室》 這類的學習性雜誌,以及本土發行的英文報紙,如 China Post 我幾乎不看。
我的閱讀非常雜食性,近年的閱讀還擴及財經、管理、語言、人文、歷史、宗教、科技等等,一些作家的書我接觸過的有: Dan Brown, John Grisham, John Updike, Philip Roth 等等,還有很多,不及一一詳載。不像外文系的學生大多都要讀過 anthology 這類厚厚的文選,我的閱讀算是比較隨性的。
經常我參考著 Amazon 的書評選擇我的閱讀書籍,如最近在看的 A Thousand Splendid Suns,也就是 《追風箏的孩子》 作者 Khaled Hosseini 的另一本新作。Yann Martel 的 Life of Pi; Alice Sebold 的 The Lovely Bones 大概都是這樣的情況買來看的,後來我自己又買了 Alice Sebold 的 Lucky 一書來看。比較嚴肅的閱讀大概就如 Susan Sontag 的 Against Interpretation,或是 Edward W. Said 的 Orientalism 與 Power, Politics, and Culture。我也看 David Crystal 的 The Stories of English。
選擇一本書,有的我會先看作者的背景,例如我選 The World is Flat 就先查過,知道作者 Thomas L. Friedman 得過三次普立茲獎,也幫紐約時報撰稿,文筆應該不錯。不過太相信暢銷排行,有時候也是會遇見例外狀況,如 James Frey 的 A Million Little Pieces 那樣的文筆不是我們應該要學習的,畢竟閱讀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從別人的寫作當中學習到文筆技巧。
拉雜寫了一堆,我想都不適合初學者。好吧,就當前面那些都是廢話。初學者,最省錢、最方便的閱讀材料,上網讀 CNN, BBC 或 New York Times 的新聞,或者是 TIME, Economist 的文章。新聞媒體的文體比起小說算是規矩許多了,如果連看新聞媒體都有困難,建議先不要讀小說,免得壯志未酬身先死,磨光興趣得不償失。
如何讀呢?設定目標找到一篇完整的報導,認真地讀,努力地查,辭典不夠就再增加。我告訴你的絕對不像 《千萬別學英語》 主張的那樣,要你自己聽寫,然後靠著一本 Collins Cobuild 辭典想要查到所有的生字,那種做法無異把手無寸鐵的老百姓推到戰場送死。根據我的經驗,學習者光是要將這些媒體的文章全部看懂,需求的辭典大約在十五至二 十本之間。我指的當然全部都是英英辭典。
我知道很多專家都說「讀英文不懂的生字先用猜的,不要一直查字典,以免中斷閱讀」。這句話只說了一半,當然也只對一半。我想問的是,讀完了,猜過了,就算結束了嗎?另一個最大的質疑是,要半猜半看而能進行下去,有個最重要的前提:文章難度不能超過讀者閱讀理解能力太多,也就是讀者必須在不查辭典的情況就已經能看懂七到八成,靠這七到八成的已知來支撐那二到三成的猜測,這樣才有意義。不信?最近一本誠品促銷過的小說 Cormac McCarthy 的著作 The Road,有誰要試試看如何猜著看嗎?要亂猜一通,不如省下那些時間。
一個問題讓學習者想一想,除了學校的課程有固定的進度,或是工作上必須及時完成的業務之外,自己挑選的閱讀材料還要趕時間急著看完嗎?我建議就從這 些開始,想盡辦法試著看懂某篇文章的所有文字。如果覺得閱讀因此中斷,沒有關係,還可以讀第二次,甚至第三次,到那時候再來體驗不中斷的閱讀。同樣難度的 閱讀題材經過這樣的努力,讀過十篇、二十篇,查字典的頻率與時間自然會逐漸減少,這時候學習者才有資格嘗試不同方式的閱讀,才可以放心從事大量的閱讀。
我的觀察與經驗告訴我,一般人隨性的閱讀,大概懂得八九成就不會再追究剩下那些看不懂的一到二成;他們猜測,對或不對不管,然後就算了。接著,拿起 下一篇文章、下一本書,又開始閱讀。我相信,很多很多英文翻譯成中文的書,因為譯者沒有嘗試過百分之百的閱讀理解,直接將平常猜測的習慣放進譯文裡,於是 錯誤、不精準就這樣發生,白紙黑字留下記錄。
閱讀的材料不必一定要中規中矩,甚至情色文章也可以看,更多的嘗試可以為學習者開拓更寬廣的視野,就學習來講,總是值得的。讀過新聞雜誌文章再開始試著讀小說吧。
喬治老大,如果每個字都查了,整句加起來還是不懂,怎麼辦咧?新聞的閱讀對很多人來說,都是太太太難了,不是嗎?
可不可以有一種更簡易的閱讀材料呢?我曾經買過小朋友的英文故事書,但是,朋友說,我這把年紀,看這個不適合。請教老大的意見。
我還蠻喜歡看《空中英語教室》和《English Digest》這類教學雜誌,主要是他們的廣播內容可以學到很多生活化的東西,是書中比較少見的,而且外籍老師用英文講解得很清楚,就好像是聽有聲版的英英字典一樣。
其實語言並沒有所謂的深淺之分,《空中英語教室》標榜它是「A Friend For Life」,一點都沒錯。《English Digest》的英語廣播內容也可以聽到很多實用的生活俚語。我想很多人都以為這些雜誌太簡單,但都忽略了重點其實是廣播內容。
這些雜誌已經陪伴我十幾年了,到現在我還是很愛聽他們的MP3。
China Post雖然出現錯誤的機率較多,但不可否認的,還是可以從中學到很多中翻英的東西,尤其是國內相關新聞的說法,外電報導台灣的東西畢竟有限。
我倒是不建議想學英文的人去看Time,有那個時間,我寧願去看《People》《GQ》或《New Yorker》,裡面的東西更生活與實用。
對於有心學看英文書的大人,我都是建議從 Roald Dahl 的書先看,這是大人小孩都適合的可愛讀物。
我來插個花。
因為有許多國內的報紙都是綜合外電報導,所以其實可以參考這些譯文,再去瞭解原文,可能會有不錯的效果。
其實我個人認為新聞文體較為正式而且有固定格式,反而容易理解。反倒是口語化的電影會有一些一般字典不容易查到的俚語或流行語。
我蠻推薦看英文版<讀者文摘>,如果不想花太多時間查單字,也可以買搭配單字解說的版本。260元,一本就可以看很久了。
《大家說英語》 《空中英語教室》 《彭蒙惠英語》 這三本雜誌是我認為在台灣的英文學習雜誌中品質還不錯的學習雜誌,若是對於一個完全無法有英文為環境的人,開始學英文的第一個十年,這是很好的自修教材,內容還算嚴謹並能兼顧實用性。
大姊大您好:
每字都查,整句加起來還是不懂,這也是一種複雜的情況,可能沒查到正確的定義,也可能句型複雜,因而無法理解。不過,句型是有限的,而且數量也不太多,經常閱讀就可以理出頭緒。反而字彙幾乎是無限的,這是讓人頭痛的地方。
古語有云:「取法於上,僅得為中;取法於中,故為其下」,意思是訂定高標準,只能得到中等成績;定了中等標準,就只能得到下等成績。這是我的勉勵, 然而實際的閱讀總不能讓您讀得痛苦不堪。我的建議當參考吧,不過閱讀的原則與方法請儘量不要棄守。坊間可以買到一系列名著的改寫版,分好幾個等級,字彙量 由少而多,可以從這些著手。
cindy 您好:
真是稀客,好久不見。
您提到的 People, GQ 或 New Yorker 當然都是不錯的雜誌,New Yorker 我也偶而會翻閱,但都不像我對 TIME 的專注,我當 TIME 的訂戶有十多年的時間。
Sharon 您好:
我在這裡只提到我讀什麼,不讀什麼。我不看的刊物,不代表完全沒有價值,至少在我的文章裡沒提到「不好」或「不要看」這樣的文字,這完全是個人的選擇。
您不妨想像一下,從一個外文書專賣的書櫃裡隨便拿出幾本書,然後翻開閱讀,能不能讀懂,或是懂得大概,最起碼即使不懂,也該知道查哪些工具書而能看懂。我以閱讀來訓練我自己,目標不過是這樣,只是我的經驗告訴我,《大家》、《空中》這類的雜誌距離這樣的目標還有一段距離。
您提到,「開始學英文的第一個十年,這是很好的自修教材」,會不會消極了點?十年該有更高遠的目標吧?
請問閱讀的原則與方法請儘量不要棄守;何謂方法和原則
版主大人:
所以我也沒說不看這三本雜誌,就代表否定這三本雜誌。
您說十年這樣的目標消極了一點,但是在台灣英文學十年的人又有多少人能將《大家說英語》《空中英語教室》《彭蒙惠英語》程度的英文了解透徹且運用自如呢?我上述的留言,其實背後的意義在於,大多數的人都跌入學習上「知易行難」的陷阱。
我看貴版的文章持續大約有一年多,您的所有文章也都一一拜讀過,您所闡述的學習方法也是頗為實在,例如查閱多本的英英字典,我想這三本雜誌在學習英文的第一個十年,可以將最英文中實用性的素材聚焦,查閱工具書的學習亦然可以同時進行。
在者,您在上述文章所提到的書籍,只有The World is Flat一本是我稍稍涉略的,故以這本為討論的標的,再提出一個問題,對於剛開始學英文的第一個十年,可能是從國小一年級開始到高一,這個階段的十年也許 可以讓一個人的英文程度足夠累積到這樣「文字廣度」,但是這個階段的十年所具備的知識思維,真能足夠承受這樣內容的「思考廣度」嗎?
最後您說十年該有更高遠的目標,但是現實中觀察大多數英文學習者,無論是從小就開始學英文的人,還是因為早年在英文基礎學習上不得其門而入,現 在早已過了英文基礎學習時期,而從新再拾起英文好好從頭讀起的人,真正開始好好讀英文的第一個十年,可能已經是25歲~35歲了,或者更晚,若能做到將 《大家說英語》《空中英語教室》《彭蒙惠英語》程度的英文了解透徹且運用自如,足夠應付工作上所需,用這個觀點來看,這樣的目標還會是消極的嗎?若是這樣 是消極的,那為何大多數的人還無法用擁有這樣消極的目標呢?
若能在語言建構的黃金時期,兼有良好學習環境,一個資質不錯且有毅力的學習者,用正確的學習方法之下,您說十年這樣的目標的確是消極了一點,但是話又說回來,現實中每個人擁有的條件與人生際遇不同,又豈是「這完全是個人的選擇」這樣簡單的事情了?
Jimmy Chu 您好:
這裡提到的「方法」與「原則」就是這篇文章最後那四段文字。
DEAR GEORGE CHEN:
為什麼James Frey 的 A Million Little Pieces 那樣的文筆不是我們應該要學習的????
很高興又看到George的文章。趕快照George兄的推薦上網搜了一大堆,都是些很好的小説阿。
最近剛開始接觸小説,難度不小,正在看Alexander McCall的
The No1 Ladies’ Detective Agency, 覺得很不錯。雖然看得比較累,也很慢(我努力力求看懂每一句話,很多時候要參考好多部英英字典和其他資料,要看好多遍阿,每一章我至少看三遍),不過還是蠻有收穫的。
Sharon 您好:
首先感謝您對這個園地的認同,看來您也非常關心這個話題。
關於這個問題的討論,有些前提我沒有特別說明,剛好爭議就出在這上面。既然已經碰觸了這個癥結,我再說說我的看法。英語文的學習,基本上我不認同兒 童英語有存在的價值,簡單來講,那完全是商業操作創造出來的市場。一個小學生英語學得再好,也不是我所認為的好,儘管考過全民英檢中級或中高級。英語文學 習的起點,我習慣放在小五。如果從小五算起,十年就是大二升大三,這時候該有比較基本的人文認知了。
為何要忽略小學甚至學齡前的學習呢?說來話長,三篇文章也寫不完。我手頭上有幾篇研究報告,針對長期 (十年到二十年) 而大量 (數萬人) 的樣本分析而得,結論是:大學以後英語文能力與小時候多早開始學習並無多大關聯。
您以現實的現象來解釋三本本土學習雜誌的價值,這樣的看法我還是持保留的態度,先說個笑話給您聽:一位年輕醫生繼承父親的衣缽,老醫師的病人漸漸都讓兒子接手看診。某日,兒子很高興地告訴父親,「爸爸,李伯伯咳嗽的老毛病讓我給醫好了,那天他特地來感謝我,告訴我說已經一年多沒復發了。」老醫師聽了一巴掌打在兒子頭上,「笨孩子,病人不來,那我們以後靠什麼過日子?」
很冷酷的現實吧?但卻有幾分真實。外面英語補習班很多,補習班都希望把學生教會嗎?這個嘛,有待商榷喔。假如能讓學生處在一種狀態,產生一種感覺: 「好像不錯喔,似乎可以學到一些東西喔。」有何不好?有這種感覺的學生會再回來,也會拉他的朋友進來。社會不就這些虛相與實相的混合?生意不就這樣虛實難辨?
我當然知道三本雜誌很多人看,但我還是不認為值得鼓勵。我們的大學升學率即將到達百分之百,可以因此告訴學生不必讀書了,要上大學隨便考考 (或者申請) 就有了?不,我們不會這樣做,畢竟人往高處爬,我們要的是頂尖的學習機會。
撇開三本雜誌這樣狹隘的觀點,《天下雜誌》前一陣子發行了一本「教出英語力」的專刊,個人覺得文章的觀點有足夠的深度與廣度,很值得參考。我還在努 力想寫些感想。Sharon 既然在這裡看過大部分文章,應該知道我一向關注的焦點。我關心的是為何「台灣 2006 年多益成績又比 2005 年掉了七分,排到了亞洲第七名;管理職位多益成績 503 分,和全球平均總分相比,落後 96 分之多。」台灣的國際競爭力何在呢?
我不光每天坚持看NYT和CNN还抄写CNN和NYT的文章。
几年前开始使用EE字典,可能是对EE的癖好,具备了CHEN所评价的那些字典(OXFORD的第七也买了),看到旧书店有二手的,也买,所 以COLLINS的第三版我有两本,不过对于COLLINS的第五,我买了大陆出版的版本,虽然是大陆出版的,但内容不变,是买了版权后的影印本(不想以 前大陆常买没有版权的影印本),昨天去上海的书展,看到一本LONGMAN的CONTEMPORARY,是32K纸印的,虽然有了,但兜了几圈还是买了。 可能看了CHEN对COLLINS的AMERICAN的评价,对这本字典看看了,没有买。那么多字典,花了钱,有用吗?字典是用来查的,不看原版读物,平 时翻翻也可以。
学习英文,关键是看和说。看,坚持几年了,每天是上午看CNN,FOXNEWS, MSNBA和REUTERS,不光是看,还抄写,下午看NYT, LAT,WSJ和一些著名的大报纸,边看边抄,抄写本累计很多了。当然英文也提高了许多。
杂志和报纸我一般是买PEOPLE,国家地理和USATODAY,过期的这些杂志在旧书店买都很便宜的。
小说是看JOHN GRISHAM,JAMES PETERSON的。
看是看原版DVD,带有E字母的,提高听力和口语能力。还有他们的语言用法。
现在学习中可能遇到了BOTTLENECK了,就是如何进一步提高。提高什么,口语还是写作,请CHEN解答一下。
George大大:
您好,在此小女子先感謝您的雅量傾聽各方意見。
「英語文的學習,基本上我不認同兒童英語有存在的價值,簡單來講,那完全是商業操作創造出來的市場。」您一針見血的論點,也一語道破了我一直想要說 的,甚至可以將這樣的論點延伸至成人美語的市場(如同您比喻的醫病關係)。補習班真正能帶給我養分比起我自己自修灌溉,還真的是微乎其微,進而再談論到因 補習所花的錢,又該如何衡量學習者從中所回收的價值呢?
學習應該儘可能走在一條康莊大道上,三本雜誌在這樣的觀點之下,固然有其狹隘之處,但是使用這些作為研讀英文的工具之一,倒也花不了什麼大錢(合訂 本便宜又大碗),對於缺乏英文環境的初學者可以重複使用。當然人要有更深遠的追求,就像學會走路之後,不需要在使用學步車,而強調的是如何走的體態優美, 可是觀看國內英語教育的環境裡,大多數的英語學習者真的體認到如何好好走路了嗎?
而這三本雜誌的創辦人彭蒙惠女士,當初創辦這個雜誌的理念,也是為了要拉近城鄉教育資源分配不均,(這也反映現實上不是每個人都有頂尖的學習機會),從1962年一個電台的廣播節目,深耕到今天這樣的規模,提供一套可以雅俗共賞的英語學習雜誌,實屬不易。
在大學以前,我是一個英語逃兵,大學畢業後重新在拾起英文,目前是一個自給自足的自修者,相較於在我身邊中學時期以前英文學得比我好很多,而卻不再 持續進修的朋友,我也相信:「大學以後英語文能力與小時候多早開始學習並無多大關聯。」只是學習永無止盡,而歲月不饒人,對於已經開始工作的我,必須盡力 將英語能力提升到能應付工作的程度,也需要提升到未來若要出國進修,要有能力通過國外研究所以上所要求的語言程度。
就我長期看貴版的文章,我能夠理解您對於學習英文遠大的格局與嚴謹的態度,但是學習者相對於教學者而言,是相對弱勢的一方,由您的回覆當中,討論台灣的英語能力提昇與否,似乎要從討論學習者的學習問題,回到教學者的教學理念是否需要反省的議題上了!
好想說兩句,可以嗎?
先讚美一下。乖乖,這裡的討論很有水平咧,太好了!這也是我不甘寂寞,想開口的原因罷!
1 LU看來是位大陸朋友。好厲害,好用功!佩服!佩服!
2 Geoege 和 Sharon 的觀點各有能說服人的地方,兩位理性的態度更令人忍不住想表達敬佩之情,鼓勵一下。畢竟,這年頭,太多人彼此意見不同時,討論都像在吵架,煩死了!
3 Sharon 說:「學習者相對於教學者而言,是相對弱勢的一方,由您的回覆當中,討論台灣的英語能力提昇與否,似乎要從討論學習者的學習問題,回到教學者的教學理念是否需要反省的議題上了!」我來說說我的想法,好嗎?
首先,我完全同意「學習者相對於教學者是相對弱勢」的見解。但,學習成效如何,與其靠教學方,不如靠學習者自己。這是我的觀察。倒不是想批評教學的老師沒 有實力,或者,沒有好的教學理念之類的。問題出在學習標的。我發現太多人無法正確掌握「語言」的真實相貌。尤其是「外國語」。當然,因此而來的命題「如何 學習語言?」「如何學習外國語言?」都會聲出很多錯誤的判斷。
我身邊不乏教育知識水平高的朋友。多數也如Sharon 觀察,他們都「承認英文重要,很想學好英文,一直在買書買雜誌,一直在報名參加補習,而,一直都學不好。」
我個人分析他們失敗的共同原因,撇開「需求不強,不急」這因素不談,有一件事是讓我感覺極危險的,那就是他們幾乎都很主觀地認為自己了解語言為何物。在生活中,也常常聽他們高談闊論,表達學英文應該這樣那樣等等。
我是一位外文教師。與家長接觸的過程中也很有感慨。例如,家長迷信外籍教師,懷疑台籍教師的語言能力;或,認為花了大錢讓孩子參加暑期遊學,就想檢驗孩子是否回來後滿口英文等等。
該怎麼說呢?
艾雨大大:
您好,對於英語教學,我想可由「教學者、教材、學習者」三個面向來作討論。
第一、論教學者
一般人喜歡直接區分外籍教師與中級教師,不過這是一種無效率的分類法,也就是說外級教師不見得會教的好,中級教師也並非先天就居於弱勢,我喜歡將教學者分類為”Native users”和”Learned users”兩種群組。
首先必須定義Native users與Learned users這兩個名詞,Native users:指的是以英語為母語的人士。Learned users:指的是精通英語的人士,能有效做英語教學之教者。這兩者是獨立事件,也就是說是Native users有可能是Learned users或不是,而Learned users也有可能是Native users或不是,就我的看法,若要在兩者之間只能取其一,Learned users還是比Native users的教者來的重要,不論是否同時為Native user,依我的經驗而言,所能由Learned users身上獲取英文sense的質與量,還是比較優的。
所以單獨來說,Learned users遠優於Native users,但對學習者最有貢獻的教學者是兼具Native users和Learned users兩種身分。
第二、論教材
教材的分類,我則喜歡以國內外出版社作為教材的分水嶺,原因在於眾多英文學習的書籍當中,國內出版得書籍與國外出版的書籍本質上有很大的不同,由國外 專業語言研究出版社出版的英語學習叢書是非常嚴謹的著書,大部分都是逐步地闡述文法與字義,內容結構嚴謹而強健,闡述的角度也非常精準和周延,素材的使用 也是深具科學方法,這些優點都是國內作者著書所忘塵莫及。
望眼國內各大書店,國內的教學者著書往往喜歡強調「快速」與「精簡」,這是學好一門語言最大的殺傷力,文法與字義的內涵,教學者與著書者千萬不 可為了快速地建構語言體系,將思考文字語句的內涵「精簡化」,那是建立一門語言邏輯的重要基本元素,語言的萬種風情也是在於這些周延的解釋,深度內涵的體 驗中建構起來。由這個觀點去檢視教學者的教學理念,可以看出大部分教學品質的優劣。
第三、論學習者
「盡信書不如無書,盡信師不如無師」,乃是一個獨立自修者讀書的最高境界,但是在達到這樣境界的過程當中,卻有免不了的挫折與失敗。坦白說,一開始有 一位大格局的師者領進門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但是在尚未達到「盡信書不如無書,盡信師不如無師」境界之前,還有很多可以做的事情,例如:自發性學習,溫故 知新,等等自我反省與督促的功夫,是學習者時時刻刻都要存乎於心的阿!
最後我想要闡述的一件事實,語言學習具有兩種特性,第一、無法一蹴可幾;第二、學習永無止盡。若能認清這兩點事實,也許在台灣多如牛毛的英文補習班,與令人眼花撩亂的英文學習叢書裡,才能不受外在迷惑,有能力克服心障,一路自行披荊斬棘,殺出一條血路來吧!
GEORGE您好:請想請問
1.遇到不懂的要查英英字典,但需要寫下來嗎?還是只需要念過去就好了??
2.若查英英字典裡樣還有生字不懂怎麼辨呢?
3.文章說:{讀英文不懂的生字先用猜的,不要一直查字典,以免中斷閱讀。這句話只說了一半,當然也只對一半}想請問是不是不懂的生字還是要查?
4.也就是說要先看的懂新聞這一類比較正規的文章在去看小說就初學者會比較好嚕?
5.您不是說您要出書了嗎?大約何時呢?很想看看您成功的過程。
想在請問您,您在念字典或是看小說或是看TIME時,有沒有念出聲呢?還是就像看中文一樣念過去而以,因為我現在學的觀念主要還是”千萬別學 英語”,我也怕怕的也有疑問,只要這樣一直念就會了解英文的意思了嗎?只要念的夠多就可以了解英文的意思了嗎?滿神奇的(我知道要讀很大量,但多大呢?)
好熱鬧阿!!!!
其實我覺得有一點很重要,但又有很多人不重視他,
那就是英文單字你懂了多少,又記了多少;好像蠻多人以為多閱讀就沒事了,文章看完就算了,但重點應該在於自己不懂的單字,你有沒有去了解他,George 老師這篇文章其實說的很清楚了,只是很多人看了這篇文章而不去想想內容有何啟發性;或許大家可以想想自己遇到不會的單字,會花多少時間去了解他?
“時間”是我覺得學英文最重要的一環了.
很多人说遇到不认识的单词,为了阅读句子的连续性而不应该中断就用猜测,但猜测是否正确或者猜测以后又怎么样呢?
我们把孔乙己的茴香豆的“茴”的四种写法认为他是在卖弄自己的学问,而英美人士却把这种卖弄作为人的学问了。如在今天的NYT上有一篇文章就是写 FEDERAL RESERVE的Bernanke,其中一句就是Others saw Mr. Bernanke as handling the upheaval with aplomb.先不说UPHEAVAL是什么意思,说APLOMB,换成我肯定是用CONFIDENCE了。可见写文章人的用意了,而我查了这个词肯定会 在以后自己写的文章中使用,会使国人英文老师大跌眼镜,令英美老师一番赞赏的。
还有这句The fledgling nation, after all, was fortunate enough to have an extraordinary assemblage of thinkers — including luminaries like John Adams, Thomas Jefferson and Alexander Hamilton — whose vociferous arguments with one another helped shape the character of the new government.
fledgling的意义也很明确,就是INFANT的意思。
如果NYT把所以的难的单词换成简单的,我们肯定都不难理解。文化的差异把英美人士对同义单词的使用作为自己文化修养的表现,我们为何不学习一下,用同义词来表达,既可提高文化修养,又可提高词汇,何乐而不为呢。
回Sharon大大,
很喜歡你的觀點,更喜歡你的文字。
我覺得你和george的方法分別適合不同的人。就像每一個人適合不同的髮型,不同的衣服款型是一樣的。
Sharon,你有自己的部落格嗎?
PS, 歹勢,歹勢,在這裡問Sharon的部落格,希望george 別見怪。
回Lu,
虽然aplomb有confidence的意思、fledgling有infant的含义,但我并不认同他们是同义词。因为意境相差太远,如果用了
后者,读者读起来就像喝白开水一样,一点味道都没有;而相比之下,前者带给读者的联想就丰富许多。
回henley
所以说国人习西语,只知道CONFIDENCE和INFANT,写出的文章就死板了。否认的是意境不同,而不能否认他们是同义词。
艾雨大大:
謝謝您喜歡我的文字與觀點,我在無名小站有自己的部落格http://www.wretch.cc/blog/sharonhou
這個部落格是我的生活雜記,用來紀錄生活與儲存資訊,也是作為跟朋友分享近況之用途。部落格裡的三言兩語也許是很主觀,所以別抱太嚴肅的心情,隨意瀏覽看看囉!
Lu 您好:
看您的學習經歷應該是很資深的學習者了,如果要再進一步提高學習內容我覺得您應該會有自己的看法,我提供的意見未必符合您的需要。也許新聞類的文章駕輕就熟之後可以考慮一些較嚴謹而有歷史定位的書籍。依照您自己的興趣判斷即可。
另外關於 aplomb 與 confidence,以及 fledgling 與 infant 的差異,單就同義字這一層的關係來判斷其互換性恐怕比較危險,這完全視各案而定。要全面而謹慎斟酌的話,甚至還要考慮每個字的字根字源。同義字的替換有時 候是一種方便,有時候則會是一種陷阱。
hungyu 您好:
您問到的問題幾乎是所有剛開始使用英英辭典的人共同的疑慮,回答如下:
1. 查過的字要不要寫下來,可以問問自己,寫下來作何用途?以後再複習嗎?肯定自己會再回頭複習嗎?寫下來累積多了如何管理這些筆記?
2. 查英英辭典遇到不懂的生字當然再查啊,目標是看懂閱讀材料,所以要繼續查直到看懂,學習型辭典用於定義的單字都控制在二千到三千字,對高中以上程度的學習者應該不致太難。
3. 不懂的生字我自己是全部查。
4. 用新聞類與小說類來區分是一個權宜的簡易做法,有時候這樣的非類未必全然可靠。我的用意是先看簡單的,再進入比較難的。
5. 我的寫書工作還在進行中。
另外,閱讀時是否念出聲,我的看法是剛開始最好念出聲音,有聲音的輔助比較容易幫助記憶。而且脣齒舌訓練多了也比較容易開口說英語。
George Chen
谢谢你的指导。其实一直在关注关于美国独立战争、美国历史和政治的书籍和在独立战争中的一些人物,书籍象HIS EXCELLENCY,1776,JOHN ADAMS、AN AMERICAN LIFE和HAMILTON等,一些人物WASHINGTON、FRANKLIN、JOHN ADAMS、JEFFERSON。有些其革命前的地位和财富也是高人一等,为什么他们可以放弃自己的财富和地位去争取国家的独立和人民的平等,是值得去了 解的。而其200年前的治国政治和理论也是2个世纪以后的我们去研究的。
George推荐的Cormac McCarthy — The Road刚刚获得了
英国的“THE JAMES TAIT BLACK MEMORIAL PRIZES ”即布莱克纪念奖。
George 您好:
自然學習語言的順序是按著聽、說、讀、寫依序來學習,如同我們學習母語一般,至少我們是先會聽、再學會說,之後才進行讀與寫能力的學習,這樣的話,在學習 英語上,是否也能按照這順序讓自己自然而然具備英語的能力呢?我看過一本書,書中的作者是一位全職媽媽,他從孩子出生時就為他的baby唸英語故事,結果 他的孩子七年之後,就具備了英語聽的能力,這樣神奇的事情真的令我大開眼界,所以想說自己是否也能使用同樣的方法,按著聽說讀寫的順序,而且我想當自己真 的聽得懂也能夠慢慢地懂得對話後,再開始閱讀與寫作呢?回想起小孩子的學習也是,小嬰兒花了一到兩年的時間的聽周圍的聲音,眼睛觀察四周,這樣不知不覺就 能建立起語言的機制了,有了聽的基礎之後牙牙學語,聽到什麼聲音很快地就模仿一遍,久而久之就能開始很簡單的對話了,之後到了要進入學校學習時,才開始認 識字,學習閱讀與寫字、寫作,這樣循序漸進習得一門語言,那已經成為大學生的我,是否也能依循上帝所賜給人類奧妙的學習機制,來學習語言呢?
基本上那是因為小孩子在那段時間有足夠的時間只專注聽這件事,甚至是他並不覺得在學習,自然而然的會了.而小孩子和成人學習英文的方式是不太 一樣的,若你也用聽去著手也是可以,但要花一段時間循序漸進的學習,小孩一週,成人或許要半年;再者,你學語言的目的為何?才是最重要的考量,不管從那一 方面下手,都要堅持下去,才會有成果,但”方法要對”
学英文阅读量上不去,有再好的方法也是枉然。找适合自己程度,能保持阅读兴趣的书是关键。我读的第一本全本英文小说是Jane Austen的Pride and Prejudice。当时词汇量有限,完全是硬啃下来的,不过看第二本Treasure Island时感觉好多了。后来听Harry Potter系列audiobook,觉得有意思,又找来书看。在此插一句,英语学习目的因人而异,但核心还是交流,获取信息,我的理解听的地位应该和阅 读平等。听Harry Potter后听力长了不少,从此又开一路——听书。另,我觉得看时人的小说固然重要,经典的前人文字也不可忽视,尤其是essay一类。
George您好:
請問可不可以讓我轉載這篇文章嗎?
我會附上作者、出處、來源網址。:)
因為我很高興看到這篇文章提到有關閱讀上的問題以及建議方案。
我在閱讀上其實有很大的障礙,雖然問過很多老師關於提昇閱讀能力的問題,大部分老師們的回答都不離開這句:「讀英文不懂的生字先用猜的,不要一直查字典,以免中斷閱讀。」,而少部份則要我們查,因為這是學生該做的事\本分。
所以我常常很困惑於:「我到底該猜還是不猜的才正確?」、「我是要這樣一知半解的硬讀,真的能對我的閱讀能力有提昇的效用嗎?」
我一直是個有不懂的單字就查查查的學生,但文學的文章落落長,不懂的單字一大堆,我每每查完,我人也快虛脫了Orz
雖說努力查單字可以提昇對文章本身的瞭解,但花的時間卻是不查單字的兩倍甚至是三倍、四倍,使我常常陷入要查單字還是不查單字的兩難中。
不過看到你這篇文章,讓我對查單字多了一點信心,雖然只有一點點(笑),但我也會努力的查下去,誰叫查單字就像中毒一樣,查了第一個字,後面的字不查,自己也會覺得很難過。XD
Recpd:
不懂的生字初閱讀時不查的用意是讓你先掌握文章主要意旨, 也讓自己在前後文中判斷生字的可能意義, 我在快速閱讀時會這樣進行. 如果一再停頓下來查生字會造成理解全文的中斷. 某些場合不會有字典在旁, 比方隨手取得報章雜誌, DM, 你一定想立刻理解內容.
但是若是在書房中閱讀時, 我還會想更細緻地理解精確文意, 便會去查對這些生字確認自己的判斷方向對否, 同時仔細理解該字定義, 用法, 語源等相關資料, 經過這一道過程會讓我對該字有較為深刻的記憶, 下一次遇到時會更容易記得. 因此, 查與不查生字的目的與場合並不相同, 但是都是有用的方法.
Recpd 您好:
現在才答覆您的詢問,請見諒。
我已經看到您的轉貼處理方式了,您這樣處理沒問題。
現在幾乎每本辭典都有光碟版,安裝在電腦上之後查詢的速度飛快,這已經為學習者解決了一大半問題。想要精讀的人是很方便的。我個人覺得,不趕時間的 閱讀文章都可以多查生字。經歷過經讀、每字查的過程,將來對英文的理解與認知會很不一樣。而這個頻頻查閱辭典的階段也是個過渡期,辭典翻慣了,頭腦裡記得 的單字多了,自然會有大幅進步,查辭典的動作也會跟著減少。